構成敲詐勒索罪判刑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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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敲詐勒索罪判刑幾年

構成敲詐勒索罪判刑幾年

敲詐勒索罪的判刑時間根據涉及的金額而定。對於數額較大或多次犯罪的,將會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於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處以三年以上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數額特別巨大或有特別嚴重情節的,將會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且在處罰的同時會並處或者單處相應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實施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從而構成犯罪。敲詐勒索是行為犯,只要有敲詐勒索的行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詐勒索既遂為要件。行為犯是指以危害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即成立犯罪。

二、敲詐勒索罪怎麼構成的

1、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為人必須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的特點。威脅和要挾,是指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懼,產生壓力。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多種多樣,如以將要實行暴力,揭發隱私、違法犯罪活動,毀壞名譽相威脅等等。其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還可以通過第三者轉達,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財物的時間上,既可以迫使對方當場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

總之,是通過對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產生恐懼、畏難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

3、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債權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人的,則不構成本罪。

使用威脅的方法索要他人的財物,給受害者的身體和心靈造成嚴重損害的,可以認定為敲詐勒索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行為人有自首情節,也可以從輕處罰。敲詐勒索罪屬於公訴案件,而不是自訴案件,只能由檢察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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