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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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一、一般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盜竊3000元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的處罰理由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盜竊罪的主觀要件有哪些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具體如下:

(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佔有的財物。

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佔有即可。至於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是誰,並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羣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後予以返還的,由於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佔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2)對盜竊後果的預見。

如進入銀行偷保險櫃,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3)非法佔有不僅包括自己佔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佔有。

對非法竊取並佔為己有的財物,隨後又將其譭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佔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佔有的目的,用後準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為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盜竊他人的財物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損失額達到數額較大者就可以認定為刑事犯罪,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數額來進行確定,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無期徒刑來進行判決,但如果在盜竊財物之後主動的返還財物並自首,那麼是可以從輕或減輕刑事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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