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砍伐果樹承擔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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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砍伐果樹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村委砍伐果樹承擔刑事責任嗎?

村委砍伐果樹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視具體的情況來確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砍伐樹木人員首先需要承擔的是補種樹木或者罰金的處罰。

第三十四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輕微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並處以違法所得三至十倍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輕微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以違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罰款。

2、根據《刑法》第345條第二款的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砍伐20畝是否屬於數量較大的,需要參考當地關於砍伐樹木數量較大的標準。

二、濫伐林木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濫伐林木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下面幾點: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林業資源的管理制度。林業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對改善人類生存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國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規,對林業資源予以保護。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非法採伐林木。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採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無論國家工作人員,還是普通公民,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都可以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不該濫伐,濫伐林木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結果而有意實施濫伐行為。

綜合上面所説的,砍伐果樹是可以實施的行為,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條件,如果存在亂砍亂伐的,那麼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未構成犯罪的就會按行政條款來進行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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