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一般會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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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一般會判幾年

一、法院對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一般會判幾年

1、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的量刑: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是指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的行為。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第一款罪又有姦淫  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的認定情況

1、罪體

行為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為是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見,本罪的行為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1)組織、利用會道門矇騙他人,致人死亡。

(2)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矇騙他人,致人死亡。這裏的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矇騙他人,致人死亡,根據規定,是指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製造、散佈迷信邪説,矇騙其成員或者其他人實施絕食、自殘、自虐等行為,或者阻止病人進行正常治療,致人死亡的情形。

(3)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

結果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結果是致人死亡。

2、罪責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責任形式是過失。這裏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致人死亡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致人死亡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應當指出,本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矇騙他人的行為是故意的,但這並非本罪的犯罪故意,本罪對致人死亡的結果是過失的,應以此確定本罪的責任形式。

我國利用邪教組織導致他人重傷或者是死亡的情況下,量刑標準最高可以處以無期徒刑,並且需要處以罰金。利用邪教組織導致他人死亡是屬於刑事犯罪,主要是實施了組織以及利用邪教或者是利用迷信矇騙他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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