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中拉架的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尋釁滋事罪中拉架的怎麼處罰

尋釁滋事罪中拉架的怎麼處罰

一般不需要處罰,但參與進去造成他人受傷,那麼需要按照尋釁滋事來處罰,屬於尋釁滋事的參與者,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

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

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

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

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任何尋釁滋事的參與者都是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對他人造成侵害,那麼都有可能會受到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滿足刑事犯罪的條件,那麼還需要接受刑事處罰。但如果只是拉架的人員,並且沒有造成任何後果,則不需要接受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