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毒贓罪的構成四要素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隱瞞毒贓罪的構成四要素是什麼

一、隱瞞毒贓罪的構成四要素是什麼?

1、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是故意的;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犯罪分子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行為;

3、主要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客觀要件,本罪的侵犯對象是國家對毒品的控制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二、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是《刑法》中確立的一項涉及為制、販毒品犯罪提供幫助,以便犯罪行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而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349條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從重處罰。

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與窩藏罪有哪些區別?

1、犯罪客體不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刑事追訴、刑罰執行活動;而窩藏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對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正常追繳活動以及對犯罪案件的正常查處追究活動。

2、行為指向的對象不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行為指向的對象為犯罪的人;而窩藏罪行為指向的對象為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

3、行為表現不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行為表現為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而窩藏罪的行為表現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4、主觀方面不同。行為人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用意在於幫助犯罪的人逃避應有的法律制裁;而實施窩藏罪的用意,既可以是幫助犯罪的人逃避應有的法律制裁,也可以是出於謀取經濟利益等用意。

隱瞞毒贓罪認定需要符合四個要件,罪名被認定就意味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司法機關會根據犯罪情節和造成的結果嚴重的程度來確定量刑,一般犯罪情節較輕的,量刑在三年以下,如果情節嚴重後果嚴重的,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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