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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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的量刑標準取決於變造股票債券的數額,不能一概而論。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委託辯護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委託辯護律師的費用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變造股票債券罪既遂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我國,變造股票債券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實際量刑的時候,犯罪嫌疑人變造股票債券的數額不同,量刑標準也不一樣,如果單位變造股票債券,單位以及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都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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