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偷盜煤炭如何判刑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大車偷盜煤炭如何判刑的

一、大車偷盜煤炭如何判刑的

需要根據被盜煤炭的價值來看。

涉嫌盜竊罪一般的判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從重處罰情節有哪些

1、多次扒竊作案的;

2、以破壞性手段盜竊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3、入户盜竊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

5、勞改、勞教人員在勞改、勞教期間盜竊的;

6、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管制、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

7、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3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2次以上,2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8、曾因盜竊被免訴、免刑後2年內,或者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後3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9、盜竊盲、聾、啞等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10、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盜竊罪與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1,犯罪故意的內容和產生的時間不同。前者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佔有自己業已持有的他人財物,且犯罪故意只能產生於持有他人財物之後;後者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是以不為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祕密方法非法獲取他人財物,且犯罪故意只能產生於非法獲取他人財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祕密的,也可以是公開的或半公開的;而後者的手段只能是祕密的手段,

3,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只能是行為人在犯罪前已經持有的他人財物;而後者的對象則只能是行為人在犯罪前並不持有的他人財物。其中犯罪對象方面的差異應是區分侵佔罪與盜竊罪的關鍵的因素;

4,是否退還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前者必須是拒不退還或交出他人財物的,才構成犯罪,而後者即使竊取他人財物之後又主動退還的,也已構成犯罪,主動退贓行為只能作為一個酌定量刑情節來考慮。

大車偷盜煤炭如何判刑的是需要根據被偷盜煤炭的具體價值來判刑的。法律規定盜竊罪應當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來進行判決的,因為根據國家《刑法》當中明確的規定盜竊公共或私人財產達到數額較大,就是按照上述標準處罰。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通過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