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有了諒解書就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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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有了諒解書就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嗎?

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有了諒解書就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嗎?

1、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有了諒解書不一定就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在有刑事諒解書的情況下,若本身刑事犯罪的案件就很輕微,而不需要判處刑罰的,那這個時候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自然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了。

2、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因此,諒解書只是酌情從輕判決的一個情節,具體怎麼判還要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情和律師的辯護來綜合確定刑罰。

二、受害者與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簽了諒解書後可以反悔嗎?

1、如果不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情況,簽了諒解書是不能反悔的,去法院起訴的話,關於賠償的協議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反悔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有欺詐或者脅迫的情況,可以在一年內去法院起訴撤銷協議書,撤銷之後,協議就沒有法律效力。

2、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一般由承辦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具體辦理,但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聘請律師的,可以參照網上諒解書格式。諒解書前提造成受害人傷害,應當寫明賠償已達成協議,並且實際賠償結束,如果沒有致受害人傷害則無需要表述,但諒解書的重點要表達清楚受害者已經諒解,同時受害人請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若公安機關在偵查尋釁滋事案件期間,案件的受害者,就已經與涉嫌犯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並且簽署了和解協議,那麼公安局機關可能會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意見。檢察院審查尋釁滋事案件後,若是發現犯罪情節輕微,可能不會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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