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敲詐勒索五萬構成詐騙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1W
行為人敲詐勒索五萬構成詐騙罪嗎?

一、行為人敲詐勒索五萬構成詐騙罪嗎?

不構成詐騙罪,但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數額達到5萬元的屬於法律規定的涉案數額巨大,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到五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到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到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對於詐騙數額較大的即三萬到十萬的,嫌疑人會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對於數額巨大的或者還存在有其他的嚴重情節的,則會被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如何認定?

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行為人實施了敲詐勒索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所謂敲詐勒索,是指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此處應把握三點:

1、威脅或者要挾的內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毀壞財物,也可以是損壞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揭發隱私及違紀、違法等。行為人揚言要侵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

2、威脅或者要挾的作用,是對被害人的精神進行強制,使其產生恐懼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內或者當場交出財物;

3、威脅、要挾的方式沒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當面實施,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者他人轉達等其他方式實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構成本罪以勒索財物數額較大為必要條件。

本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至5000元為起點。未達此數額標準的敲詐勒索行為,只能予以治安處罰。

(三)本罪的罪過形式為故意,並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如果行為人實施威脅、要挾,是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佔有的財物或者是為了索回自己的債務,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經常會發生想象競合,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使被害人陷入認識錯誤和恐懼心理,從而向犯罪行為人交付財物的,此時就認定為行為人一個犯罪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對犯罪行為人需要想象競合,擇一重罪論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