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詐騙罪有什麼立案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刑事案件詐騙罪有什麼立案條件

一、刑事案件詐騙罪有什麼立案條件

只要行為人實施了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私人財物還是公有財物,達到金額較大的標準即會入刑立案;詐騙三千到一萬元即符合數額較大標準,應當予以立案。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這個立案標準,跟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由各地自己定,然後報最高法院備案。對於一個具體的刑事案件,數額是其中一個方面,報案後,能否立案,還要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再決定。

二、詐騙立案必須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詐騙立案必須滿足的條件包括: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斷;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

(3)屬於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能立案。

詐騙罪的犯罪數額累計計算,每次詐騙數額不足3000元,但累計詐騙數額達到3000元的,即構成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達到數額較小,沒有達到1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