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詐騙罪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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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冒充警察詐騙罪嚴重嗎?

冒充警察詐騙罪嚴重嗎?

行為人冒充警察的,涉嫌招搖撞騙罪。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述規定從重處罰。招搖撞騙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招搖撞騙的,就以招搖撞騙罪定罪處罰,冒充人民警察實施招搖撞騙的,還要從重處罰。

而如果只是穿着警服,並未做任何的違法行為,也並未因此造成社會危害的,還不構成犯罪,但會受到相應的批評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招搖撞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他種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主體方面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其實招搖撞騙罪也屬於詐騙行為的一種,只不過招搖撞騙存在着特殊的行為方式,即行為人實施招搖撞騙的行為,必須是冒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此時可以是級別低的工作人員冒充級別高的工作人員,也可以是普通公民冒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招搖撞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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