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兩次都是從犯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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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搶劫兩次都是從犯要判多少年?

搶劫兩次都是從犯要判多少年

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

搶劫二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每增加數額15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多次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巨大,超過1萬元以上的,每增加5萬元,基準刑增加一年。

搶劫多次,次數超過6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次數超過10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六個月。

三、具有以下情節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1、搶劫致人重傷,且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嚴重傷殘的;

2、搶劫致二人以上重傷的;

3、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同時具有三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

5、搶劫數額達20萬元以上,且同時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主犯和從犯有什麼區別

《刑法》第26條第l款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條又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可見,主犯與從犯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對主犯和從犯,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區分:

第一,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第四,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第五,從對犯罪結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於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囚;而從犯由於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法院判定被告人是否為案件的從犯是根據該被告是否在案件的犯罪結果中起重要作用,因為在共同犯罪中,主犯比較熟練而且手段殘忍,從犯的技巧就比較生疏,行為強度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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