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多長時間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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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多長時間開庭?

一、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多長時間開庭?

最快兩個月,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法院開庭,要經過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兩個階段,其中立案偵查階段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複雜可延長;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複雜可延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開庭之後什麼時候下判決書?

庭審時間一般三個月以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計算二個月。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故當事人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從受理之日起計算到開庭審理具體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宣判,一般為一個半月左右。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法律

三、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怎麼規定的?

(一)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具體時間要根據案件複雜程度而定,接到起訴書副本後10天就開庭了。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兩個月會開庭審理,案件開庭之後,法院會在三個月內下判決書,並將判決書送達到雙方當事人手中,若處理的是民事案件且適用簡易程序的,從立案到審結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若適用普通程序的,則需要六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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