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誹謗攻擊是什麼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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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誹謗攻擊是什麼罪名?

一、惡意誹謗攻擊是什麼罪名?

涉嫌誹謗罪,誣告誹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情節嚴重的會構成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這種行為法律上稱之為侵犯名譽權,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損害賠償、賠禮道歉。如果情節嚴重是會構成誹謗罪的。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惡意誹謗攻擊是誹謗罪,使用暴力的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的人格權,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侮辱誹謗罪,犯這兩種罪名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這兩者針對的都是特定的個人,要存在故意犯罪行為,且涉案情節嚴重的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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