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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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是指犯罪結果已經造成,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是犯罪的一種基本形態,學界關於犯罪既遂的標準存在着爭論。在司法上,應當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説”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在立法上,則應當從犯罪事實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發,以“犯罪目的實現刑事政策説”作為確立犯罪既遂形態的標準。

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態是什麼?

犯罪既遂作為犯罪的基本形態,是認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態的一個重要參照標準,因此,確立科學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標準,對於準確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國《刑法》上對其他幾種犯罪形態的成立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唯獨沒有明確規定犯罪既遂形態的標準,因此在理論界存在着爭論。在罪《刑法》定原則既已確立的前提下,“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更是穩固了其通説地位。但是“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不僅在表述上不盡妥當,而且在司法領域裏並不優越於其他學説,在立法層面上更是一籌莫展。以下,將從司法和立法兩個不同層面對“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展開檢討,進而主張在司法領域裏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説”作為犯罪既遂的標準,在立法層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實現刑事政策説”的犯罪既遂標準。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2、行為人必須已經着手實行犯罪。

3、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犯罪的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

根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

1、行為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為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一着手犯罪實行行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分則對所觸犯法條規定的法定刑直接處罰。

犯罪既遂一般指的就是案件已經完成,犯罪事實已經成立。如果犯罪事實已經成立的話,犯罪嫌疑人就必將受到公安機關的調查,逮捕,也將會受到法院的審判,法院會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實際犯罪行為來對其進行量刑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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