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了是怎麼進行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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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4天了是怎麼進行計算的?

一、刑事拘留14天了是怎麼進行計算的?

刑事拘留14天是從被抓捕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至於拘留14天是否已報請逮捕,只能辦案機關才能掌握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是刑事處罰嗎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屬於行政處罰範疇,而刑事拘留是為了公安局取證暫時限制人事自由,如果證據確鑿,檢察機關就會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14天的是什麼情況這不能肯定,但是刑事拘留中只有警察局知道案情進行到什麼時候,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可以延長一至三日,若是有異議,可以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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