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意傷害輕傷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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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故意傷害輕傷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故意傷害輕傷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故意傷害導致他人輕傷屬於過失行為,積極主動賠償傷者的醫療費、護理費和誤工費就不會被判刑。

非故意致人輕傷不一定會坐牢,致使輕傷的行為並非是故意為之,此時並不構成犯罪,故此並不會被判處坐牢。若是致人重傷,即使是非故意行為所致,由於他人的身體確實已經受到嚴重侵害,此時會被認定為構成犯罪,法院會判處其承擔拘役等處罰。

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會對行為人處行政處罰,或者受損害的一方也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因為故意傷害致對方輕微傷構成民法上的侵權,可以要求賠償。

非故意致人輕傷不一定會坐牢,非故意傷人導致輕傷,就是過失致人輕傷,不構成犯罪,如果致人重傷才能涉嫌犯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過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

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從而構成犯罪。所謂“應當預見”是指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發生結果的認識能力而言。“應當預見”要求根據具體情況,確認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斷,包括根據行為人的年齡、工作職責、文化程度、知識水平、工作經驗、生活經驗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説粗心大意、忽略、忘記、沒想到等。

(二)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

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危害社會的結果,從而構成犯罪。這種過失,就行為人的認識能力來説,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同時又忙着某種僥倖心理,輕信這種結果也許不會發生。

(三)應當注意的是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規定,與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

1、在過失犯罪的構成條件上作了很大限制,過失行為只有造成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刑法才規定為犯罪,如果沒有造成實際危害結果,雖有過失行為,則不是犯罪,可以進行教育或行政處罰。而在故意犯罪中,許多犯罪只要行為一經實施,就構成犯罪,比如行為人實施了殺人行為,雖然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得逞,也應當負殺人未遂的刑事責任。

2、在處罰上,鑑於過失犯罪的主觀惡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處罰比對故意犯罪的處罰規定得輕。

意外行為導致他人輕傷的行為,由於並不滿足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此時該非故意行為不會被認定為是犯罪行為,故此非故意侵權者只需要承擔支付對方的醫療費等經濟賠償,而不會被司法機關責令承擔刑事責任。具體需要支付的賠償金,需要根據治療輕傷的具體花費來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其實在日常生活中,是難免會出現過失犯罪的情形的,此時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存在着過於自信的過失,或者是疏忽大意的過失的,但是過失的心理也是會造成一定的危害結果的,此時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上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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