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有沒有單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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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有沒有單位犯罪

敲詐勒索罪有沒有單位犯罪

敲詐勒索罪沒有單位犯罪,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敲詐勒索罪。但不可以是單位,只可以是個人。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由於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以下兩種情形不能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1)行為人為了追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取得的合法財物,而對非法佔有人實施威脅,迫使其返還財物的。

(2)行為人為了催促對方當事人償還已到期而拒不償還的債務而實施威脅,迫使其履行債務的。

二、敲詐50萬金額判多少年

敲詐勒索50萬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範圍,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司法實務中,不動產也可以成為敲詐勒索罪的對象。因為不要求當場交付財物,因而完全有可能發生敲詐勒索不動產的現象。例如,行為人採取威脅的方法將被害人攆出住宅,佔有住房,甚至辦理過户手續,這完全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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