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殺人判多少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不是故意殺人判多少年?

一、不是故意殺人判多少年?

1、不是故意殺人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的認定:

(1)被告人的主觀惡性

包括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是否有重大過錯、被告人犯罪動機是否卑劣等。

(2)殺人手段

如以特別殘忍手段殺人,則通常不宜認定為情節較輕。

(3)犯罪後果

如導致二人以上死亡的嚴重後果,通常不能認定為情節較輕。

(4)社會評價

被害方及社會公眾特別是當地羣眾對被告人行為作出的社會評價。

二、故意傷人罪構成條件是什麼?

故意傷人罪構成條件為同時滿足了故意殺人罪的主觀、主體、客觀、客體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18週歲不能成為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只能構成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一個量刑情節。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着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三、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區別是什麼?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區別包括侵犯的客體不同、客觀方面表現不同等。

1、侵犯的客體不同。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侵犯的對象具有不確定性;而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侵犯的對象是特定的。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表現為行為人過失投放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而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罪則表現為過失引起特定的人的重傷或者死亡結果的發生。

法院審理死亡案件之後,如果認為案件當事人並非是故意才導致他人死亡,那麼可能會認定其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閲讀此文後,如果對不是故意殺人判多少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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