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既遂如何裁判?
一、法院對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既遂如何裁判?
人民法院對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的裁判為: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根據虛開增值税發票的税款數項進行裁判,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的判刑規定是: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此罪的,實行雙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處理。
二、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的立案條件具體包括:
1、行為人虛開用於抵扣税款的發票所涉税款數額達到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2、因其虛開用於抵扣税款的發票的行為,致使國家税款被騙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的量刑處罰: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抵扣税款發票罪是指虛開用於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自然人犯虛開抵扣税發票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存在其他嚴重情節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