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主觀上判定的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尋釁滋事罪主觀上判定的標準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主觀上判定的標準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破壞社會秩序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行為人的犯罪動機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滿足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在尋釁滋事活動中的行兇傷人、搶奪財物、毀壞公物、侮辱人格等,同傷害罪、搶奪罪、毀壞財物罪等,在客觀上幾乎沒有任何區別,要分清尋釁滋事與上述犯罪,關鍵看主觀動機。如果是出於貪利而非法佔有公私財物,或者為了泄憤、報復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就構成搶奪罪、故意毀損公私財物等侵犯財產罪;如果是為了向社會挑戰,故意破壞公共秩序而公然搶奪或毀損公私財物情節惡劣的,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是為了尋求精神滿足或變態心理的滿足隨意毆打他人,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場所無理取鬧,破壞公共秩序,尋求精神滿足,就構成尋釁滋事罪。

二、尋釁滋事的客觀構成要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裏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是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滿足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恐嚇他人,此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佔用公私財物。這裏的情節嚴重的,是指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的公私財物數量大的;造成惡劣影響的;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造成公私財物受到嚴重損失的等等。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是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滿足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製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是指公共場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壞,引起羣眾驚慌、逃離等嚴重混亂局面的。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分為主觀和客觀,客觀方面體現在犯罪的形式上、內容上,主觀方面主要體現在犯罪動機上,必須是主觀故意破壞公共秩序,故意傷人、搶劫、毀壞公共設施等行為,主觀和客觀要件上的犯罪內容是相同的,主要區別在犯罪動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