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重傷如何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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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重傷如何鑑定的?

一、故意傷害重傷如何鑑定的?

受害者肢體殘廢、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屬於重傷;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通俗的説,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的?

1、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但是需要接受治安處罰。故意傷害他人的,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立案。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到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立案。

三、故意傷害罪是否可以調解?

故意傷害不可以調解,但是故意傷害罪是可以和解的,去達成和解賠償協議及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以依法從寬處罰。

刑事和解與刑事調解不是一回事。刑事和解和刑事調解只適用於刑事自訴案件。其中,所有的自訴案件都可以進行和解,而刑事調解只適用於除公訴轉自訴外的其他刑事自訴案件。

刑事和解是刑事自訴案件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是自訴人向法院申請撤訴的一種是由。刑事調解是刑事自訴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並由法院製作調解書的活動。刑事調解時法院結案的一種方式。刑事和解也有別於辯訴交易,辯訴交易中公訴人一般根據所掌握的證據能否獲得勝訴而決定是否進行交易,並不徵求被害人意見,也不以賠償、道歉作為條件,被害人被邊緣化,交易的結果很有可能違背被害人的意願。而刑事和解則是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間為了利益最大化而選擇的案件解決方式。

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屬於重傷,故意傷害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存在故意傷害的行為,導致受害者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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