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構成恐嚇罪怎麼判刑處罰
我國《刑法》中並沒有一個叫恐嚇罪的罪名,而現實生活中出現恐嚇他人的情況其實比較多,而因為大多數情況下無法認定為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會涉及到判刑的問題。當然要對恐嚇行為判刑,自然要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才行。那一般對構成恐嚇罪怎麼判刑處罰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情節輕的沒有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情節惡劣的已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要是恐嚇他人的行為達到了情節惡劣的程度,則此時往往就會以尋釁滋事罪來定罪,自然在之後的判刑處罰上面,也就會根據《刑法》中關於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做出。實際構成恐嚇罪怎麼判刑處罰,還要充分結合具體的情況,一般是對行為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