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滿足什麼條件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一般來説認定是否屬於刑事犯罪主要是從殘最構成來講,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下文作了詳細介紹,詳情請看下文。
要認定一個刑事犯罪案件是否屬於犯罪的第一步就是要考察犯罪的構成要件。對於刑事犯罪而言,一般有四大構成要件,包括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
一、刑事犯罪主體
刑事責任年齡:
1、未滿14週歲,不負刑事責任,無刑事責任能力。
2、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對八種犯罪行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應負刑事責任。
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量刑:
①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②不適用死刑(包括死緩)。
3、已滿16週歲:應當負刑事責任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責任能力:
1、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①負刑事責任;
②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
①當負刑事責任;
②可以從輕或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醉酒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刑事犯罪主觀方面
犯罪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危害結果必然或可能發生,即希望危害結果發生。
2、間接故意:明知危害結果可能發生,即放任危害結果發生。
犯罪過失:
1、疏忽大意的過失,即應當認識到,但沒有認識到危害結果可能發生,危害結果的最終發生違背其意志。
2、過於自信的過失:認識到危害結果可能發生,但輕信能夠避免,即危害結果的最終發生違背其意志。
3、不可抗力:認識到危害結果可能發生,但不可能排除或防止結果的發生,危害結果的最終發生違背其意志。
4、意外事件:沒有認識到,也不能夠、不應當認識到危害結果的發生,危害結果的最終發生違背其意志。
三、刑事犯罪客體
指為刑事法律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係。
四、刑事犯罪客觀方面
“作為”即積極的行為,是指以積極的身體舉動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
“不作為”行為構成不作為犯必須以行為人負有特定義務為前提,並且:
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
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承擔的義務;
3.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
4.基於法律行為承擔的義務。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認定其他罪名主要也是從這幾點來確定的, 刑事司法中,準確判斷刑事犯罪的四個方面對於正確認定刑事犯罪行為是很有幫助的,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