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債務關係的敲詐勒索案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依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時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存在債務關係的敲詐勒索案怎麼判

1、行為人實施了恐嚇行為,即通過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告知對方自己要採取什麼行為,並導致了對方產生恐懼心理。

2、對方因此產生了恐懼心理;

3、對方基於恐懼心理交付了財務;

4、行為人取得了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恐嚇的內容可以是侵犯對方人身、財產和名譽等非法內容,也可以是合法內容,因此並不排斥如果債權人索要債務的方式過於不正當導致的犯罪

而索要債務本身有時候是正當的無爭議的權利,有時候是有爭議的權利,這決定了用恐嚇的方式要回債務是否構成犯罪。

1、依據規定,索要債務本身是正當的無爭議的權利時,用恐嚇的方式行使無爭議的權利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因為一般索要債務本身就是一件正當的事情,屬於無爭議的權利,欠了錢是應該還的,所以行為人本身就對債務人擁有着正當的無爭議的權利,用恐嚇的方式要回債務一般是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的。

2、索要債務本身是有爭議的權利時,用恐嚇的方式行使無爭議的權利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因為不是所有索要債務的行為都屬於無爭議的權利,比如索要的債務本身屬於非法債務的賭債、高利貸等,又比如明明是金額很小的債務,卻用了恐嚇對方生命的手段,這些雖然也屬於索要債務,但都是屬於有爭議的權利。

因此,若想用恐嚇的方式要回債務時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該權利具有民事訴訟的可訴性,如果本身屬於非法活動的一部分則不具有可訴性;

(2)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手段具有正當性,為社會所容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