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七天後死亡負刑事責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交通事故七天後死亡不影響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統計暫行規定》
第8條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於事故發生7天以後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數統計範圍。
因搶救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事故導致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死亡的;以及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因燃燒、爆炸以及危險化學品泄漏導致人員傷亡的,不列入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範圍。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33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