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之後還會判實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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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之後還會判實刑嗎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之後還會判實刑嗎

不一定。取保候審之後會不會被判實刑,需要由法院根據刑事被告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其自身的社會危險性大小、案件具體情形以及其他法定情節等進行綜合裁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發現被告人屬於《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情形之一的,將對其宣告無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2、如果認為其符合緩刑的條件,就會對其進行宣告緩刑;反之,可能會對其進行判處實刑。

關於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概率的問題,兩者並沒有互證關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給予緩刑,主要還是依據其刑事處罰是否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同時,對於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會給予緩刑處理。

二、申請取保候審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8、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綜上可知,取保候審只是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與能否判緩刑沒有必然的聯繫。但從司法實踐來看,只要允許辦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處緩刑、拘役或管制,但不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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