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扒竊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扒竊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扒竊地點必須發生扒竊的地點在公交車站、廣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或公共汽車上。

2、扒竊的對象一般是受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包含受害人的錢包、手機等,也包含受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行為人伸手可及的。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

4、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5、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如何認定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行為已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

(二)已經着手實行盜竊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鉅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並依法處罰。

(三)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並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盜竊的公私財物,既指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

盜用他人長途電話賬號、碼號造成損失,盜竊他人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五)盜竊自己家裏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三、如何認定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

(四)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盜竊案件,盜竊“數額較大”以4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4000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30000元為起點。

所以如果是扒竊,那麼就要看他具體是否發生在公共場所,以及是否當事人隨身扒竊他人的隨身攜帶財物,以及這個財物是否達到了1000~3000元,通常只是一般的盜竊行為是不稱之為犯罪,只能叫做違法,但如果達到了1000元,那麼這個就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而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