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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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一、盜竊罪加重情節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還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4、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5、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6、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7、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8、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總結一下我們可知,盜竊罪的一般從重處罰情節有以下幾種情況:

1、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進行盜竊罪。

2、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

3、多次盜竊的

4、攜帶凶器盜竊、扒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5、盜竊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6、犯過盜竊處罰一定時間內又犯罪的

7、因盜竊造成其他嚴重情節的

二、盜竊從重處罰情節金額的認定

因為盜竊罪是侵犯財產罪的一種,主要的量刑還是考慮的盜竊金額的多少,那麼金額在多少會從重處罰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三、最新盜竊罪立案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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