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定罪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入室盜竊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入室盜竊定罪標準是什麼?

指進入房間,祕密竊取,也是盜竊的一種,當然這是指沒有其他構成轉化犯的情況。入室盜竊和入室搶劫是極易轉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盜竊被事主發現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常見的多為攜帶凶器)就轉化為入室搶劫罪了。

(一)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

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

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發的《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對一般、重大、特大盜竊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二、入室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只要入户盜竊就已構成盜竊罪,不再受盜竊數額和次數的限制。無論行為人是否盜竊到財物,均構成盜竊罪。入户盜竊是指為實施盜竊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閉的院落、帳篷、漁民的漁船、租用的房屋等)進行盜竊的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條款直接將“入户盜竊”行為規定為盜竊罪的一種情形定罪處罰。

根據2013年4月4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要知道,關於入室盜竊的定罪的關鍵主要就是看小偷有沒有進入到房間內,大家如果在生活當中遇到了入室盜竊的這種行為,要想到對方有可能會實施的其他犯罪行為,所以第一時間要做的是自保,如果有可能的話,當時不要跟小偷有正面的衝突,可以在事發之後到公安機關報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