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張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害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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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張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害賠償嗎

在認定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時候,必然造成的損害是巨大的,其中就包括了人身方面的和財產方面的損害。此時承擔了刑事責任,也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那其中可以主張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害賠償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具體解答這個問題。

一、交通肇事罪的處罰

交通肇事罪的處罰主要分為三檔,第一檔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檔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檔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體如下: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具體包括: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另外如果車輛是公司企業法人單位的,則公司企業法人作為民事賠償義務人;如車輛是個人的由公司企業法人單位租賃的,則由個人承擔;如車輛是個人的,公司企業法人包車用,則要看包車的時間長短,如屬長期的,則形成僱傭關係,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短期則由個人承擔。

二、可以主張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害賠償嗎

交通肇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4條明確規定: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就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法律依據。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其實是可以向行為人主張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害賠償的,因此實際關係到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賠償就分為了三方面,包括人身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賠償以及財產損失賠償,具體在計算賠償數額的時候,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才行。若有需要的話,也是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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