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故意傷害罪 - 該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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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故意傷害罪,該怎麼處罰

所謂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想要損害他人身體的想法,並將這種想法付諸了實踐。當然,這只是小編對故意傷害罪的理解。那麼我國法律上是如何怎樣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呢?具體又該怎麼處罰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於擬製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註:符合正當防衞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需要達到輕傷及其以上傷害程度的,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否則的話就只能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而刑法當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最高處罰為死刑。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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