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分割賣返租屬不屬於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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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分割賣返租屬不屬於非法集資?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促進銷售,通常會使用售後房租的方式來吸引顧客,與客户約定好在售出房子的一定時間中,以特定的手法承租房子。另外還有一些地產公司則是利用分割商鋪來銷售的方式來銷售房子。那麼商鋪分割賣返租屬不屬於非法集資呢?

一、什麼叫售後返租 

商鋪售後返租(又稱售後包租、售後回租、售後承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還有一種解釋為:售後返租是指開發企業將所售商品房出售給投資者,同時與投資者簽訂承租協議,並以承租期間的租金衝抵部分售價款或償付一定租金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無論銷售方式還是投資方式,總的來説購買者將是“一分投入,十分回報”。

二、大產權商鋪返租不違規

去年以來興起的商鋪返租營銷手法是否違規?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建設部只是明令預售的商業項目不能返租,因此大確權(“大確權”是指在商品房買賣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按規定辦理了樓盤初始確權登記,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確認該樓盤的權屬人是該房地產開發商。)後的現樓商鋪,或者是已經有了房產證的商鋪售後返租並不算是違規。

不過,該負責人強調,如果這些商鋪由二手大業主買下再分拆銷售也屬於二手買賣,需要進行二手網籤,這樣也才能更好保障買家的利益;而已經抵押的商鋪則必須由開發商塗銷抵押後才能交易,買家下定金籤認購書時要註明一定期限內開發商不辦理塗銷抵押可退鋪的內容。

對於一手商業項目的“變相返租”———商鋪價格給出大的優惠折扣,但要求項目前幾年由開發商統一經營的銷售方式,該負責人也表示,因為這些項目並沒有承諾每月或每年返還租金,因此也不算違規。但投資者也要謹慎入市,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三、商鋪分割賣返租屬不屬於非法集資

是否屬於非法集資,應當結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具體分析。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則應當定性為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髮[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商鋪分割賣返租屬不屬於非法集資?一些人認為這是一種自營行為,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是具體的您還是要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在此小編特別提醒,售後返祖是一種高收益高風險的銷售模式,並且國家也在命令禁止,因此,商家在這方面需要謹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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