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交通肇事罪之後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構成交通肇事罪之後怎麼處罰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交通肇事的行為,嚴重的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受到處罰。那麼,在實際案件中,構成交通肇事罪之後怎麼處罰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呢?針對以上問題,下文將一一為您展開介紹。

一、構成交通肇事罪之後怎麼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觸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觸犯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肇事後逃逸包括以下情形:

①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②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③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④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⑤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⑥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2)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②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③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在閲讀了上述內容之後,我們知道了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其處罰也是相當嚴重的。不過因為情節不同,所以處罰標準也有所差別。要是在交通肇事之後又有逃逸行為的話,此時法律中規定的起刑點為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15年有期徒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