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3K

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其實就是尋釁滋事罪與一般的尋釁滋事行為。此時一般的尋釁滋事行為尚未達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因此就不能對行為人定罪處罰。那到底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的界限

根據本條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我們認為,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尋釁滋事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在於:尋釁滋事行為人勒索的動機是為了滿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當面地、直截了當地進行,敲詐勒索行為人索取財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間接的或當面暗示的方法進行,往往採取隱祕的方法,持着不願讓人覺察的態度。

實踐中,刑事犯罪與非罪之間的界限,其實也就是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如果相關行為達到了這個立案標準的話,那麼就會構成對應的刑事犯罪。對於尋釁滋事罪罪與非罪來説,其界限其實就是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