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收益構成什麼罪 - 如何認定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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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收益構成什麼罪?如何認定該罪?

非法經營收益是指行為人以法律不允許的手段而獲得的相應收益。既然該收益是以法律不允許的行為獲得的,也就是説只要滿足相關條件,該行為是會構成犯罪的。那麼非法經營收益構成什麼罪呢?該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您一一解答。

一、非法經營收益構成什麼罪?

非法經營收益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會構成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

1、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4、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非法經營罪的認定標準

1、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説,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

2、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於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對於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不認為構成,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市場經濟既是自由經濟,也是法治經濟,判斷非法經營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

(1)非法經營的非法性必須是違反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規範性文件。非法經營罪違反的國家規定是指國家關於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法律法規限制買賣物品的規定,國家關於進出口許可、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許可、批准的規定,所以不是指違反一般的關於經營的法規。無照經營或者超越經營範圍本身並不是非法經營,只有當無照經營或者超越經營範圍的行為是需要行政許可才能經營時,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非法經營行為。

(2)其他非法經營行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明文規定認定。根據刑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不處罰”的基本原則,其他非法經營行為的認定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明文規定進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司法解釋關於其他非法經營行為的規定,應當受到“禁止適用事後法”原則的限制,否則,非法經營罪的範圍將會被隨意擴大。

(3)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明文規定的兩種犯罪形式。

①以提供給他人生產、銷售食品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生產、銷售國家禁止用於食品生產、銷售的非食品原料,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生產、銷售國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或者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原料,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實施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②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廠(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非法經營收益構成什麼罪以及非法經營罪的認定標準這兩個問題為您提供的解答。非法經營收益在滿足相關條件後會構成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這對社會的穩定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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