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從犯所得數額很小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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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迫交易罪從犯所得數額很小怎麼處罰?

強迫交易罪從犯所得數額很小怎麼處罰?

對於強迫交易罪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從犯是相對於主犯而言的。認定從犯,要從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所處的地位、實際參加的程度、具體罪行的大小、對危害結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體分析判斷,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輔助作用。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強迫交易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被害人輕微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元以上的;

3、強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強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4、強迫交易數額一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二千元以上的;

5、強迫他人購買偽劣商品數額五千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一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強迫交易罪與尋釁滋事罪的區別有哪些?

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也可表現為強拿硬要行為,兩罪區別在於:

1、客體不同。強迫交易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市場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而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則是簡單客體,即社會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不同。強迫交易罪行為人在強迫對方達到交易後一般會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或商品,而尋釁滋事罪的行為人則多是無償佔有被害人財物。

3、主觀方面不同。強迫交易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達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尋釁滋事罪行為人主觀上則是為了尋歡作樂,無事生非。

綜上所述,有些犯罪團伙在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迫他人交易,數額較大的觸犯刑法。對於從犯的處罰是減輕或者從輕,如其參與犯罪程度低,所得金額很少的,法院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判處緩刑,拘役等,具體看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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