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如何認定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

一、如何認定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

根據《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是指明知是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非法持有並且數量較大,根據證據尚不能認定為其他毒品犯罪的行為。

而運輸毒品是指行為人明知是毒品而運輸,將毒品從一個地點轉移到另一個地點的行為。

因此行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毒品,且將所持有的的毒品的存放地點進行轉移,便認定為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

二、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如何定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條規定,是指明知是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非法持有並且數量較大,根據證據尚不能認定為其他毒品犯罪的行為。

本罪有三個量刑幅度:

1、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2、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對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非法持有毒品轉化運輸毒品的認定需要明確行為人是否非法持有毒品,並進行轉移,明確其是否明知故犯。定罪時還需要關注行為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持有毒品的數量、目的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