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幣行賄是否應該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使用假幣行賄是否應該判刑?

貪污受賄向來是為人民羣眾所不恥的,最近幾年來政府對貪污官員的打擊力度逐漸增強。假幣在中國的貨幣市場上始終存在,那麼用假幣行賄,是否應該判刑?應該判什麼刑?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下面為你解答。

一、行賄罪

1、行賄罪定義

行賄罪(crime of offeringbribes),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2、行賄罪構成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

(1)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

(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

(4)數額較大。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賄人對於自己行賄行為的目的、性質都十分清楚,但為了謀取私利而仍然為之的故意行為。

3、罪行處罰

根據刑法第390條第1款的規定,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390條第2款同時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假幣的相關法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2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且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第43條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

三、用假幣行賄是否應該判刑,判什麼刑?

使用假幣行賄應該判刑。在實踐中,如果行賄人使用假幣進行“行賄”的,當受賄人在對假幣不知情的時候進行收受,對受賄人應當以受賄罪的未遂罪論處。理由在於假幣雖屬於“物”的範疇,但沒有使用價值,受賄人是基於認識錯誤而收受的,所以不能實現受賄罪構成,因而應當論為受賄罪未遂。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行賄人”不知道是假幣而使用,是行賄罪;如果知道是假幣而使用,“行賄人”是在利用欺騙手段來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賄人”應該在行賄罪和使用假幣罪之間,擇一重罪處罰。

使用假幣行賄,最然假幣不具有社會流通性、不具有貨幣價值,但是行賄人的這個行賄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他使公職人員的廉潔性遭到破話,讓國家的政府體系中滋生了蛀蟲。因此很多時候我們看似不成立的違法行為,也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需要獲得更多法律方面相關資訊,可以詢問本站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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