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故意使國家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情節嚴重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祕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祕密的;
2、泄露祕密級國家祕密3項以上的。
3、向公眾散佈、傳播國家祕密的;
4、泄露國家祕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
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祕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祕密的;
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祕密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界限
兩者之間除了在侵犯的客體、犯罪主體上有根本的不同和在犯罪主觀方面有些不同外,區別的關鍵是具體實施的行為不同,前者是行為人將知悉的國家祕密向不應知悉的人泄露的行為,是由內向外的行為動向;後者是行為人通過竊取、刺探、收買的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的行為,是從外向內的行為動向。如果一個人出於泄露國家祕密的罪過心理,先非法獲取國家祕密而又實施泄露國家祕密行為的,成立吸收犯,從一重罪處斷。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條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泄露國家祕密是屬於刑事案件,不管情節嚴重還是不嚴重,都得接受國家的刑事處罰,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給國家帶來重大損失的,會判刑嚴重一些。給國家帶來危害也相當於給自己帶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