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集資詐騙可不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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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集資詐騙可不可以減刑?

集資詐騙屬於刑事案件,公安部門接到報案後會進行立案偵查,由檢察院提請公訴。法院對集資詐騙案件審理後,相關犯罪嫌疑人會被判刑,然後就入獄服刑。我們經常會看到刑事案件罪犯在服刑期間獲得減刑的報道,那麼犯集資詐騙可不可以減刑?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一、犯集資詐騙可不可以減刑

1、減刑適用的對象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減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二、集資詐騙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對非法集資罪的認定,依照以下幾個方面:集資詐騙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聚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集資詐騙罪客觀上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所謂集資,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為實現某種目的而募集資金或者集中資金的行為。我國《刑法》對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規定了三個檔次的處刑。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哪些情形屬於集資詐騙中的非法佔有?

1、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2、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3、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4、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7、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8、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聽過小編的具體介紹,我們知道了犯集資詐騙可不可以減刑,集資詐騙案件屬於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不涉及人身傷害,因此只要犯罪分子在獄中有良好表現,有悔罪表現或者具備立功情節時,都可以申請減刑。目前,刑法對集資詐騙罪的量刑為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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