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望遠鏡偷窺犯法嗎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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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望遠鏡偷窺犯法嗎怎麼處罰

利用望遠鏡偷窺犯法嗎怎麼處罰

一般不犯法,但是將偷窺到的東西傳播就犯法。導致他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最重的處罰是治安拘留我國刑法目前還沒有將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直接規定為犯罪,根據罪刑法定原則,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目前還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人公開出售他人攝像的隱私信息,則這樣的行為也是可能構成犯罪的,即個人的行蹤軌跡屬於個人信息的核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偷窺”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

偷窺行為一般不會觸犯刑法,但依情節嚴重程度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和承擔民事責任。

三、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主要是這樣幾個:

(一)停止侵害。就是當加害人正在實施侵害的時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停止侵害。

(二)賠禮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向受害人進行道歉,取得諒解。

(三)賠償損失。這裏面的賠償損失主要指的是非財產損害賠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精神損害賠償。

三、偷窺行為無明確界定

目前我國法律對這種偷窺行為尚無明確界定,是否違法,主要看其事態的發展。如對方已口頭或書面直接向他人宣揚其看到的別人私生活,就構成侵權行為,觸犯相關法律條文。如果僅僅滿足於變態的窺視,就屬遊離於法律和道德的空白處。嚴格地説,不少人都有窺視的慾望,但作為理性的人,應該把窺視欲控制在適當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隱私為標準。如果超過此標準,在心理學層面上講,就可稱為“好奇心過盛”,但這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再進一步,就是“好奇心變態”。這已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心理異常。偷窺狂屬於性變態的一種,這種人格是扭曲的,需要進行心理治療。

偷窺雖然不到犯法的地步,但是如果遇到了偷窺之類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也是可以報警的,雖然不到犯法的地步,但違反了治安管理,是可以收到治安管理處罰,受害者是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和賠償的,而加害者是會收到拘留的處罰同時還會有一定的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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