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虛假訴訟該如何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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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虛假訴訟該如何報案?

對於虛假訴訟該如何報案?

發生有人犯虛假訴訟罪,應首先去報案,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述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區別與聯繫

虛假訴訟與惡意訴訟有共同點

1、行為人主觀上都存在過錯或惡意,其行為均具有違法性。

2、行為人均以侵佔他人財產或獲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為追求目的。

3、行為人都以民事訴訟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隱蔽性。

4、行為人非法目的的實現都有賴於法院的審判權和執行權,訴訟的合法外衣被行為人惡意利用。

但兩者又有各自的特徵:

1、虛假訴訟的參與主體為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惡意訴訟的主體通常僅為一方當事人。

2、虛假訴訟具有合謀性和非對抗性。虛假訴訟是原、被告雙方惡意串通,欺騙法院和法官,獲取非法利益,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對抗性,即便有,也是“虛假”的對抗,已達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惡意訴訟一般是單方的惡意訴訟行為,不存在雙方合謀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對抗性。

3、侵害的對象不同。虛假訴訟行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訴訟相對方的權益。因為虛假訴訟的合謀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體,其侵害的對象不可能是相對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惡意訴訟侵害的對象通常僅限於訴訟相對方,而不會是第三人。

4、虛假訴訟的原、被告之間不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係,因為他起訴的主體、事實、證據純粹是子虛烏有;而惡意訴訟原、被告之間可以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係,屬於濫用訴訟權利的一類。

綜合上面所説的,虛假訴訟的存在就是屬於擾亂了我國的公堂秩序;只要一旦發生有此行為,就可以馬上進行報案處理,不管是口頭的形式還是書面的形式都要確保自己所訴説的是真實有效的,此案件只要一旦成立必定就會承擔刑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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