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狀的寫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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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狀的寫法是什麼?

我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狀的寫法是什麼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概念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公益訴訟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

2、原告起訴的出發點在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法律尊嚴及社會正義,而非個人一己私利。

3、公益訴訟涉及的案件範圍寬泛,可以是民事侵權行為,也可以是行政違法、刑事犯罪活動。

4、公益訴訟的地位體現在對國家機關執法能力不足的補充與協助,而非取代國家機關進行執法活動。

5、原告在勝訴後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質獎勵。

我國關於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例比較少,一般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都是人民檢察院,因為該犯罪行為侵犯到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比如説污染環境和銷售假藥等相關犯罪行為,檢察院都是可以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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