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應該指定什麼律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一、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應該指定什麼律師?

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應該指定什麼律師

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二、犯罪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經濟困難證明由申請人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包括未成年申請人家庭人口狀況、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三、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閲、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閲、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綜上所述,法律援助機構的律師,跟犯罪嫌疑人自己花錢聘請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起到的作用都是一樣的,事實上,如果犯罪嫌疑人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也可以主動申請法律援助,總的來講,我國法律制度是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