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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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麼

不負刑事責任和承擔刑事責任肯定是成對比的,實際上,對於法庭判處的不負刑事責任的這種判決結果有時大家也不應該覺得有什麼差異的。另外小編是發現有些人不能夠很好的理解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麼?實際上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就是當事人沒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還有就是年紀還沒有達到國家法律規定的。

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麼?

不負刑事責任的人有未達到相應的刑事責任年齡和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種。病理性醉酒是一種精神疾病。完全喪失辨認能力的病理性醉酒屬於“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這一情形,所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法律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造成損害結果的,不認為是犯罪,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1)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對行為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2)正當防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衞的條件是:

①必須有危害社會的不法侵害行為的發生;

②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③防衞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④防衞行為必須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

⑤防衞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為了有效地遏制嚴重的暴力刑事犯罪,發揚見義勇為的精神,新修訂的《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3)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的條件是:

①必須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險威脅;

②危險必須是正在發生的;

③避險行為必須是為使合法利益免遭損害而實施的;

④避險行為必須是在不得巳的情況下實施的;

⑤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跑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如在業務上負有救火責任的消防員在面對火災需要上前撲救的時候,不能以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為由,放棄救火職責而逃離救火現場。所謂必要限度,是指防衞行為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需,如罪犯已被防衞致傷,無法再繼續實施犯罪,如果這時再一棍子將他打死,那就是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的必要限度就是指緊急避險所引起的損害,必須比所避免的損害要輕,如超過所避免的損害,那就是超過必要限度。

希望通過上面詳細的解釋以後,能夠幫助相關人員對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麼這個問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的。實際上除了精神病人和小孩子們不負刑事責任以外,在正當防衞,某些不可抗拒因素下的避險行為等都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限制也非常嚴格,正常情況下,只要犯罪就不可能不負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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