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8年甘肅農民誤工費及人身損害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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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8年甘肅農民誤工費及人身損害標準?

我們知道政策好,現在車輛也特別的多,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那在住院期間肯定就上不成班,那這樣就會產生誤工費,那這誤工費又是怎麼樣去算的,那就一定先要來了解一下2O18年甘肅農民誤工費及人身損害標準?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2O20年甘肅農民誤工費及人身損害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即無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費=甘肅省200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甘肅省2008年度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10元/人×住院天數。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因傷致殘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即按照甘肅省統計局公佈的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標準,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到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殘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3、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即以甘肅省200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6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94元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年限×傷殘賠償指數。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甘肅法律服務網版權所有]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4、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5、康復費:指在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並且必要的康復費。

後續治療費:原則上等待發生後另行起訴;但醫療證明和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三、因傷死亡

1、死亡賠償金: 以甘肅省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6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94元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即2008年甘肅省年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為198920元,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為45880元。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甘肅省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的工資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見因傷致殘的被扶養人生活費部分。

4、交通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費;以正式票據為準。

5、住宿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家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費;住宿費標準以國家工作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6、誤工費:指親屬為辦理喪事耽誤工作而造成的損失;標準參照其它誤工費標準。

7、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一、身體受到一般傷害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即無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費=甘肅省200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甘肅省2008年度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10元/人×住院天數。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四、因傷致殘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即按照甘肅省統計局公佈的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標準,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到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殘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3、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即以甘肅省200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6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94元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年限×傷殘賠償指數。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甘肅法律服務網版權所有]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4、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5、康復費:指在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並且必要的康復費。

後續治療費:原則上等待發生後另行起訴;但醫療證明和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五、因傷死亡

1、死亡賠償金: 以甘肅省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6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94元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即2008年甘肅省年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為198920元,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為45880元。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甘肅省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的工資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見因傷致殘的被扶養人生活費部分。

4、交通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費;以正式票據為準。

5、住宿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家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費;住宿費標準以國家工作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6、誤工費:指親屬為辦理喪事耽誤工作而造成的損失;標準參照其它誤工費標準。

7、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誤工費 就要看各個地方的政策是怎麼樣的,是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和當地的收入來算的,l因此,2O18年甘肅農民誤工費及人身損害標準?這也只是代表了一個地方,不能代表全部,但只要是公司能開出誤工證明,一切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走,這個賠償是一定會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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