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誤工費和營養費誰出 - 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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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中誤工費和營養費誰出,有哪些規定?

一、車禍中誤工費和營養費誰出

發生撞車的交通事故之後,在跟對方談誤工費、營養費賠償時,可以由保險公司一起談的。

發生撞車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損失不是特別巨大,誤工費、營養費一般都可以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內進行賠償。當事人在協商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也一起參與,並由保險公司直接予以賠償。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參與,而是由事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該協議對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保險公司有權根據實際證據核定理賠金額。

誤工費是保險公司承擔,營養費在醫療費不超過一萬的部分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公司會有專人負責調查,您只需提供保險單以及事故認定書等證明。如保險公司賠償數額過低,您可以不想對方賠償,對方自會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到時保險公司直接將款項交予法院,由法院執行。

二、誤工費計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税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税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户、城鄉個體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5、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此,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6、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我國的交通事故中,相關的受害者的誤工費用和營養費,由車輛的交強險的保險公司進行賠付。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相應的受害者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超出部分由相應的交通肇事責任者進行相應的賠償,來保護受害者的響應的合法權益的保護。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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