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員強制戒多久可以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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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員強制戒多久可以探望?

吸毒人員強制戒多久可以探望?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強制戒多久可以探望?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強制戒毒所一般只允許家屬或者單位人員探視,以朋友身份是難以批准的。《強制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強制戒毒所應當允許戒毒人員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的有關人員探訪,探訪由強制戒毒所統一安排。探訪人員必須遵守強制戒毒所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強制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探訪。捎帶或郵寄給戒毒人員的物品,必須經強制戒毒所檢查,確認無違禁品並登記後,才能交戒毒人員本人。

二、強制戒毒探視方面有哪些規定?

1、強戒人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病危、死亡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確需本人親自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強制隔離戒毒所(以下簡稱“強戒所”)批准後,可以探視:

(1)處於戒毒流程康復期或鞏固期階段;

(2)長期住地在本區範圍內的。

2、強戒人員探視,必須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直系親屬病危或死亡的,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危通知書》或死亡證明和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探視人與被探視人有直系親屬關係的證明。

(2)其他特殊情況探視的,必須提供具體書面説明材料。

3、強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視:

(1)處於戒毒流程急性脱毒階段的;

(2)有嚴重違規違紀或不配合治療等行為的;

(3)曾有在探視期間復吸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或逾期不歸經歷的;

(4)有性病等傳染性疾病尚未治癒的;

(5)有其他不適宜探視情形的。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對於戒毒人員的處理,先進行教育,嚴重的話要進行強制戒毒,期限是兩年。執行後,家屬要探視的,可以在被強制後三個月提出。需要出具的材料包括身份證、申請表等。如果強制戒毒人員嚴重違規或者不適宜探視,親屬是不得探視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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